《施政報告》中提出政府將「資助非政府組織租用合適和入住率偏低的酒店和賓館單位作為過渡性房屋用途」,可以看到,政府為了積極解決房屋問題,從各方面都作出很多努力,值得肯定。但是由政府撥款資助酒店、賓館改為過渡性房屋,真的是最善用資源、最全面的選擇嗎?
筆者認為,目前發展過渡性房屋,主要針對的是等候數年的公屋輪候者,香港仍有一群「夾心階層」,他們收入水平剛剛超過入息資產限額,但租私樓又壓力甚大,無法從中受惠。
其次,根據不成文規定,政府並不鼓勵酒店或賓館在客房內,提供廚房及煮食設施、洗衣機或增設洗手盆,更是普遍採用中央冷氣系統,若想滿足住宅用途基本需求,必然需要大幅改裝。但在成本方面,運房局局長陳帆已表示,改裝費用不能夠高於標準價錢,因為公帑要用得其所。換言之,在預算有限下,改造難度十分高。
另外,酒店業在疫情期間嚴重受挫,將空置住房改為過渡住宅,只能幫助一小撮酒店紓困。他日即使疫情好轉,投資者對酒店投資意欲亦大不如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商貿之都,應長期保持穩定酒店供應。讓酒店得以靈活應對順境或逆境不同市場需要,減低風險,才能讓投資者重拾信心。
宜發展長短皆宜酒店
在房屋策略方面,政策制定者需要有更長遠的眼光,切不可臨渴掘井。就以過渡性房屋為例,筆者認為,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鼓勵發展長住短租皆宜的酒店房間,放寬在煮食設施、洗衣設備及空調系統上限制。
此類房間資源有高度靈活性,不同階段發揮不同作用,旅遊高峰期它們可提供酒店房間,而淡季期間則可釋放更多月租單位。而且私人投資者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提供不同面積、不同環境、不同服務水平房間,讓各個階層的市民皆有選擇空間。
此類房間本質上是租期靈活、配套設施更完善的酒店,只可出租不可買賣,光是這一點已有本質上的不同,因此毋須多慮。
香港經貿商會會長
李秀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