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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O娛樂|與主席對話 | 冼國林: 港鐵如交出CCTV影響呈堂證供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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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O娛樂|與主席對話|冼國林 港鐵如交出CCTV影響呈堂證供的效力?

最近有一個熱門法律的問題就是地鐵站的錄影片段如果交出來是否會影響成為呈堂證供的效力?

首先,根據私隱條例第2條,地鐵站的錄影片段都是受保障的資訊。若不是經正式授權,地鐵公司是不能交給任何人。警方就算查案都需要經法律程式才可提取,所以就算示威者跪地要求,地鐵公司也不能交出。

第二個問題,如果把錄影片段交給示威者,會影響成為呈堂證供?答案是任何證據若交給任何非授權人士,都有機會破壞證物的完整性,當中包括剪接,加文字及語音等。因此,法庭當然會對證據的可靠性有保留而有機會不接受成為有效証。

也有人問當日發生事故的受害者有沒有權利透過律師直接向地鐵公司索取錄影帶?答案是沒有。除非他進行正式的民事訴訟,然後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交出錄影帶。另外,他也可以從刑事途徑報案,然後由警方從調查為由取得錄影帶。另外,警方公開部份截圖這個做法是正確的,因為這件事有機會進入司法程式,不應該公開透露太多。如果公開全部圖片的話,有機會影響認人程序的可靠及有關調查。

在這動亂時期,正反雙方都發放不同版本的法律意見或傳聞,大家要小心求證。就好像一位反對派的黃律師,他很多時在接受訪問提出所謂的法律意見有相當誤導性的。其中,他說香港警員犯法,世界各地法庭都可以審判。任何人只要略懂法律都應該清楚地區各有各斥司法管轄權,根本不存在香港犯法,世界各地都可以審訊。如果他說的是事實就不會有逃犯條列。所以,我奉勸大家小心被一些別有用心者誤導。

我覺得作為一個法律專業人士,當他提供專業意見的時候,不應該受任何政治立場所影響而作出一些偏頗甚至誤導性的法律意見。因為這樣只會將爭拗不停地擴張。我希望大家在爭拗的同時能夠保持一個最基本最低程度的道德標準和專業水準。如果大家真的為了香港好就應該用一些較為正確的手法去爭取自己要求的東西。不同訴求在任何國家甚至個別羣體都存在,不計別有用心之徒,我呼籲正反雙方回歸理性,求同存異,珍惜上一代人努力所建造今日的美好香港,不要令這顆曾經光耀世界的東方之珠暗淡無光。

國藝娛樂集團主席兼創辦人

冼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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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點播網易朱紀菲訪問冼國林片段。

點擊:”菲一般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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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片:Samantha余美虹帶你做吃貨EOL(Eat Opinion Leader)

音樂:點播試聽”乞討”。